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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0000180612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东区学生公寓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澄清公告]

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东区学生公寓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澄清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东区学生公寓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01806121301)
 
采购人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22-604365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李建弟 电话: 0311-66635127
技术支持电话:0311-66635062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分包名称: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东区学生公寓智能管理服务系统竞争性磋商  预算:225.000000万元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1日14时17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澄清内容:将磋商资质内容澄清为:1、磋商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磋商方磋商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2017年或2018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交本单位上述证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不满足以上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澄清后采购文件已上传,请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重新下载。
澄清日期:2018年06月29日16时47分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17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09时00分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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