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省社科联通知,2012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申请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结项准备,并保证结项材料的完整真实、结项成果的应用转化和装订的规范。
二、课题最终研究成果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1.专著:公开出版。
2.论文:公开发表。丛书和系列论文,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部或一篇为第一完成人。
3.研究报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经省领导或市委、市政府(设区市)主要领导予以肯定性批示,并批转有关部门决策参考;②主要观点与对策被省直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设区市)采纳并形成文件;③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装订好的文本材料一式2份,打印及装订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附件1);
2、受理日期:2012年11月9日前;
3、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报省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延期。对逾期不能完成者,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发展研究课题。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地址:行政楼A214。
附件1: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结项审批书 |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