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研项目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科研项目评审的客观、公平与公正,请各学院、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本单位的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编在岗,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对本学科发展有一定的预测性和前瞻性,了解国家和我省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
2、治学严谨,学术态度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保证参加科研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和活动。
二、推荐程序
科研院负责推荐本校专家,推荐专家人数不限,本次推荐的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进行注册。
2、科研院管理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申请人再次以“评审专家”身份登录平台,在“专家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维护,将“个人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学术信息”,“学科信息”四大模块填写完整,保存后提交。
4、科研院管理人员登录平台,在“专家推荐”模块里可以看到专家信息,如符合要求,请点击“单位推荐”完成操作。
5、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的评审专家再次进行筛选审核。
三、推荐截止时间
本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12月13日截止,请有意者尽快登陆网站完善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0438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11月27日
联系人:刘卫朋 李红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