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发布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上报。

1. 因查超项需要,我校2013年度项目申请电子版上报3716时截止。请按时将申请书电子版交各学院,由学院交科研院汇总查超项。如未通知有超项问题,请于312日上报纸版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由学院统一报送。原电子版中课题组人员可以减少,但不得更换。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因超项影响了我校其他教师及其他单位人员申报责任自负。

请各学院在上报前严格审核申请书,提高项目申请水平。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1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3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其他

  (一)为维护科学基金的公正性,避免干扰正常的会议秩序,对需要进行答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限申请人本人到会答辩,其他人不得到会陪同;对需进行答辩的其他类型项目,允许项目组3位(含答辩人)以内成员到会答辩,其他人不得到会陪同。

  (二)《指南》于201212月上旬发行,《指南》电子版于2012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电话、网址

  (一)咨询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请见基金委网站申请通告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3科研处联系人:康志龙      电话:6043830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