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好科技惠民、促进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科技部现公开征集先进成果,组织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方向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方向;满足科技惠民计划支持范围及重点(见附件一)。
(二)先进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在技术性能、运用操作、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具有先进性。
(三)成熟性。推荐科技成果应基本具备转化和产业化条件,有工程实例检验的优先录用。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推广。
推荐材料要求
(一)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二);
(二)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用户意见等复印件。
(三)推荐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请各有关单位登录科技部网站查询具体申报通知,并于6月11日(含)前将推荐材料送至科研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天津市科委。
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5/t20120516_94442.htm
附件:
1、征集范围及重点
2、《目录指南》科技成果推荐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