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接天津科协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预备人选推荐评选活动,同时,从预备人选中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公众科技网通知http://www.tast.org.cn/2012/6-4/1625051601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评选推荐范围为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我市工作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有创新性成果,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二)在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办等方面成效显著,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科技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三)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五)在科技人才培养和科学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坚持各项评选标准和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青年科技工作者和女性科技工作者。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请认真填写《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表》(附件2),并于6月11日下午4: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院A212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刘卫朋
联系电话:60438308
电子邮箱:liuweipeng@hebut.edu.cn
附件: 1.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2.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简表
科研院
20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