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增强学校科技发展后劲,依据《河北工业大学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字〔2008〕166号)规定,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河北工业大学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的申报工作。
青年基金的资助强度为20万元/项,研究周期为三年。
申请人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的1月1日为准);
2、未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助(主持人)者。
二、申请人在项目结题时必须取得以下几个成果之一:
1、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指“973”、“863”、国家支撑计划、国家基金等项目)。
2、发表2篇及以上2区(SCI)文章(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当年JCR分区表为依据)。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4、申请4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5、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并申请一项专利。
申请人在取得以上成果时必须是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并且我校是第一承担单位。成果需标注“河北工业大学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字样,凡未标注者不作为该项目结题的研究成果。
三、青年基金的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中期按项目任务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缓拨或停拨后期经费。
四、项目结题时不能满足本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者,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校园网上公布其项目未完成情况;
2、三年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所有的限项项目。
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20日下午4点,请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交科学技术研究院(行政楼A214),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逾期不候。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电子邮箱:ljw@hebut.edu.cn。
附件1
《河北工业大学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
《申报信息汇总表》 |
河北工业大学
20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