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开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和保障水平,2011年,省教育厅设立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计划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指导计划)项目三类。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本次申请设有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申报指南提供的课题内容和范围进行申报,也可根据财务工作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是实际从事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并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另外申请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与其相当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或与其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教育厅人文社科在研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集中限额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我校限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一项。
2.请申请者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并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申报时间:2011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材料:纸质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
联系人:吕静韦; 地址:行政楼A214;
联系电话:60438304;电子邮箱:ljw@hebut.edu.cn.
附件:1、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育财务管理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 |
汇总表 |
科研处
201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