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鼓励高等学校组建文科研究团队,2011年教育部社科司将继续组织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报评选。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通过直接入选或培育建设两种形式。
(一)直接入选的条件:
1.成果形式:
申报成果为发展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至少已连续公开出版2年。
2.编写队伍:
主编署名可以为个人、课题组或研究机构。主编或负责人须为高校在岗在编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主要成员相对稳定。
3.内容要求:
(1)方向正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2)主题突出,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项目指南》(见附件)的研究领域和方向。(3)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4)学风优良。成果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5)已产生重要应用价值和社会反响,得到本领域同行,特别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评价。
(二)培育建设的条件:
1.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其名称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指南》。申请者须对《项目指南》之外的发展报告名称作严密的论证说明。
2.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进行长期合作的研究团队,发展报告主编(或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前期积累。
3.研究团队在密切联系实际,与服务对象开展长效合作,争取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4.申请者所在高校给予政策和经费的大力支持。
二、经费资助:
直接入选的发展报告,教育部每年资助30万元,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在培育期内,教育部每年资助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培育)》(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随《项目申请书》一并装订。
2.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直接入选的,同时报送近两年研究报告3套。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3.申报时间:2011年8月19日;申报地点:行政楼A214;联系人:吕静韦;联系电话:60438304。
四、注意事项:
1.其他要求详见附件中《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的通知》;2.请申报人仔细阅读《项目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
科研处
2011年6月16日